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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03-15 来源:市教育局

广

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月”活动的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扩大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435号)提出的“将每年4月第一周确立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精神,计划在全市开展“职业教育活动月”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职业教育活动月”的举办宗旨,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强国”为主题,按照“市上统筹推动、各县区同步开展、社会广泛参与”基本思路,坚持正面、开放、勤俭、实效原则,举办一系列活动。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和学生就业、创业典型,积极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职教宣讲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活动时间

41日至5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职业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宣讲活动本着“全市统筹、县区实施、职业院校参与、初中学校配合”的原则进行。

1.认真组织安排宣讲。各县区要在辖区职业学校抽调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职业教育政策的教师作为宣讲人员。要根据本地初中学校数量及分布,提出宣讲小组编组建议,安排一名局机关干部作为宣讲小组长。县区编组情况汇总至市教育局统一发文,各县区在全市统一时段分组开展宣讲活动。

2.认真编写宣讲提纲。各县区要组织职业学校宣讲人员认真撰写宣讲提纲。宣讲提纲分“通用内容”和“专项内容”。“通用内容”主要为“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及形势”“就读职业学校的支持与资助政策”“职高学生就业及升学通道”等。“专项内容”为各县区、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及重点专业等。各县区将“通用内容”提交市教育局职成科汇总审编后,供全市使用。

3.认真组织进校宣讲。各县区要组织初中学校切实配合开展职业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协助宣讲小组设立“职业教育宣传栏”,公布相关咨询电话。各宣讲小组要充分利用初中学校校会、班会、大课间等时段,开展集中宣讲,播放宣传影片,发放宣传资料。不得扰乱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各县区在组织进学校宣讲的同时,还要组织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宣讲,积极动员和组织其接受职业教育。还可根据实际,面向普通高中学校宣传“普职融通”相关情况,探索合作开展试点。

(二)开展“职业学校开放周”活动。各县区、各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活动月”期间,确定全国、全省“职教活动周”(58日至15日)为本校“学校开放周”,以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开放周”系列活动,各职业院校要认真制定“开放周”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设计,突出特色,办出实效。

1.开放校园。各职业院校要组织一次校园开放活动。邀请部分初中学校校长、教师和初三学生、家长及社区居民、新闻媒体、企业经营者进学校体验观摩,宣介办学特色和重点专业,感受学生食宿条件,体验实训操作,参观办学成果,观看文艺活动,与技术能手和优秀毕业生面对面交流,促进社会各方面了解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促进中小学生发现职业教育乐趣,感受现代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

2.开放基地。各职业院校要组织一次实训实习基地体验观摩活动。邀请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新闻媒体、企业经营者到本校实训实习基地,介绍工作流程,展示工匠技艺,体验实践操作,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前景,让社会各界充分领略职业院校师生风采,感受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3.对接联系。各县区、各职业院校要主动加强与市、县区相关产业园区和产业协会的对接宣传,分别开展一次对接座谈会。宣传学校办学成果、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情况,争取“订单培养”,谋求“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

4.为民服务。各职业院校师生要开展一次“走出去”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相关专业优势,利用本地社区、广场、公园、展馆等场所,开展紧贴群众生活的健康饮食咨询、茶艺表演、家政服务、形象设计、园艺插花、家用物品使用与保养、民族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等服务活动,让群众感知职业教育服务现代美好生活,既能高大上,又能接地气。

(三)开展职业教育发展系列宣传活动。要全面宣传职业教育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全面解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反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特色和成效;讲述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故事、良师育人故事、校企办学故事等;宣传先进事迹,展示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等。

1.集中开展新闻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要在《广元日报》和广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系列专题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和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及办学成果。

2.抓好招生考试媒体宣传。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招生考试报,针对阅读群体切实开展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学校办学特色、重点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宣传。

3.印制职业院校展示宣传册。统一制作《广元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利用职业教育宣讲活动,发放和赠送给各初中学校及部分初中毕业生参考。

4.组织到乡镇村组宣传。各县区要组织职业学校宣讲人员利用赶集、农民夜校、村组干部会、群众会议面向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开展宣讲,扩大职业教育知晓面和社会影响力。

(四)开展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要通过图片、展板、视频、现场体验、学生技能展示等多种形式,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教育教学成果、毕业生成才典型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通过多种形式在校内外进行展示。

1.认真搞好校内展示。要利用“职业学校开放周”“职业教育体验日”契机,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标语、技能比赛、文艺活动等方式,多方面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师资队伍、专业建设、成才典型等方面的成果。

2.精心组织校外展示。各职业院校要在活动月期间,分别组织一次校外展示宣传活动。市城区学校在城区广场、县区学校在县区中心街区或广场设置宣传展区,展出学校办学成果展板、学生制作的实物、师生获奖作品等,开展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和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活动月”活动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宣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成就贡献,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社会氛围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发动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共同参与。

(二)精心组织。各县区、职业院校要统筹安排,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开展系列活动,扩大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各县区、直属职业院校实施方案于41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市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三)确保安全。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确保职教活动安全平稳。各职业院校集中宣讲、校内外展示等活动,都要严格相关报批程序。

(四)认真总结。各县区、直属学校要及时报送“职业教育活动月”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要加强总结提炼,形成工作经验。活动总结于6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联系人:王恒满,联系电话:3267044,邮箱:1304086536@qq.com

 

 

 

 

                                             广元市教育局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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