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广食药监发〔2015〕44 号)的要求,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评定标准和程序,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经开区分局初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业审定委员会审核,广元市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基本诚信等级及以下(含基本诚信)单位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于 3 月 20 日前向广元市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26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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