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力推动审计全覆盖
日期:2017-04-17
来源:市审计局
近日,我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1)加强和改进内审工作。明确两年内在符合条件的五类市级部门(单位)中全部依法建立健全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内审制度,内审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同级审计机关备案;严格内审人员准入制,支持保障内审人员参加业务技能和后续教育培训,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业务标准、作业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监管机制,加大内审成果运用。(2)明确内审重点。内部审计要全面覆盖本单位(部门)重点资金、重要项目、重大经济决策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范围。(3)加强内审工作监督指导。市县审计部门建立完善内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强化业务监督、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内审机构应主动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市内审协会做好推动工作,确保内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