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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对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解读

日期:2017-07-03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对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把握经济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全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培育打造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增长点,2017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所称老工业基地是指“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布局建设、以重工业骨干企业为依托聚集形成的工业基地,以及以本地区矿产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基本单元涵盖全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含独立工矿区、国有深山远山林区等)。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十三个方面。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对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的主要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分解落实到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形成了《工作方案》并经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明确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条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共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具体为: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了推进全市去产能工作,化解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优质产能,拓展新兴市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整合重组我市部分国有资产,创新监管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企治理结构及市场化选人用人、激励约束机制等。持续推动煤炭、机械电子等大型国企改革脱困、转型升级。通过基金、企业债券、PPP等多种模式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银企合作,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等重点任务。

二是鼓励创新创业方面。提出了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开展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加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四川.广元)建设,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实施建设一批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支持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循环化改造。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制度和更灵活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职业培训,培养优秀技能人才等重点任务。

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了指导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动重点搬迁项目实施。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制造,提升行业影响力,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知名品牌等重点任务。

四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提出了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深化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利用旧城区改造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示范区,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注重工业遗产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利用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等产业等重点任务。

五是深化改革开放方面。提出了主动融入、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对接长江经济带建设,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的交流合作,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搭建“走出去”平台,支持优势产业“走出去”等重点任务。

六是保障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做好对企业富余人员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服务、公益性岗位提供,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大力推进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争取将我市相关项目纳入省列年度建设和改造计划。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积极探索城市污染治理市场化新模式,开展生态修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加强老工业基地城市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

七是改善城市发展条件方面。提出了积极争取省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示范,有序推进独立工矿区、国有林场搬迁改造试点。发展绿色交通,改造完善路网结构,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突出低碳城市和旅游城市的特色和风貌塑造,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

八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积极争取省级有关专项资金对老工业基地企业搬迁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接企业搬迁的城市新区建设、生态环保整治等的支持。对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搬迁企业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川陕革命老区、企业重组、服务业发展等相关支持政策等重点任务。

九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方面。提出了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根据老工业基地项目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支持老工业基地将符合要求的搬迁企业经营服务收入、应收账款以及搬迁改造项目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等直接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支持老工业基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积极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参与企业搬迁改造等重点任务。

十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因搬迁改造被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按土地使用标准为其安排同类用途用地。改造利用老厂区老厂房发展符合规划的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重大项目,优先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年度用地计划配套支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试点项目予以倾斜支持。产能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和企业发展,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的,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限类型使用土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不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增加建设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等重点任务。

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对涉及省级政策、资金支持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列出项目清单,全力争取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收集汇总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四、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工作方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9-326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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