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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产品食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公开 征集公告

日期:2017-08-15 来源:市质监局

为整合广元农产品、食品、餐饮现有品牌资源,深度挖掘三国、女皇、农耕、餐饮、红色、康养文化内涵,增强广元农产品食品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及知名度、认知度,提炼广元农产品食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元市农产品食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7日止。

二、征集内容

广元市农产品食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

三、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分为两部分,即公用品牌名称及释义、LOGO标识及释义。作品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反映红色老区、绿色环保、生态康养、诚实守信的内涵(相关信息可通过广元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gy.gov.cn查询)。

(二)品牌名称用3—5个汉字表达,要文化与品质并存、创意大气、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易懂易记、便于传播;LOGO标识要主题突出、简洁明了,形象生动、清晰度高、容易辨识。两者总体要求图文结合完美,喻意深远,时代特色和地域性突出,推广性强。

(三)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不易和其它短语或广告语相混淆。

(四)应征作品须为电子文档,LOGO标识电子文稿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同时提供可修改制作的原始文件

四、其它要求

(一)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活动入围作品的版权、著作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综合专家意见,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四)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五、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通过电子文档形式投稿,邮箱:347765547@qq.com,邮件以“广元市农产品食品区域公用品牌及LOGO标识公开征集”为主题,并提供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等。征集方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的任何应征作品。

六、评选方式

征集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出入围作品各3件,经市政府审定后,确定最终采用作品各1件。

七、奖项设置及转让费

    奖励标准:经采用的公用品牌名称及释义奖励6000元(含税),LOGO标识及释义奖励4000元(含税);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件(含税)。获奖名单将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ngy.gov.cn)和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http://www.gy12365.gov.cn/)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人:何锦,罗忠林;

联系电话:0839—3265653,1398122847513881200686;邮政编码:628000。



                          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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