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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6年度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379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9〕38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广府函〔2008〕116号﹚文件精神,2016年底城镇退役士官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费标准为102800元,非法定义务期1年增加500元;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一次性安家补助费为154140元,服现役10年以上的,每超期服役1年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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