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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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盖章) 市领导审签: (第二十二批)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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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8019 |
广元市剑阁县樵店乡新房村一大型养猪场,不按规定进行排污处理,臭气熏天,严重扰民。 |
广元市 |
水、大气 |
一、养殖场情况。通过调查,广元市剑阁县樵店乡新房村仅有一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其余养殖为散养农户。该养殖场未在禁养区,并于2017年6月2日在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填报备案(备案号:201751082300000309),业主为新房村一组村民李攀凡,养殖场于2017年4月6日开始修建,6月24日开始养殖。该养殖场与苍溪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养合同,由公司技术员进行指导建设,设计规模为存栏生猪500头,现存栏生猪482头,占地规模2300平方米,圈舍面积950平方米,建有三级尿液沉淀池360立方米,粪便沉淀池20立方米,雨水和猪饮用漏水三级沉淀池1.5立方米,粪污生物发酵棚100平方米。 |
是 |
责任部门:剑阁县政府;责任领导:剑阁县政府 县长 张世忠;责任人:张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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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20170828138 |
广元市利州区老城转盘路格林豪泰酒店后厨房顶上的大功率抽油烟机产生巨大噪音和油烟严重扰民。 |
广元市 |
油烟、噪声 |
广元市利州区格林豪泰酒店位于利州西路一段14号,法定代表人马永剑,经营项目为住宿、餐饮、茶楼、健身房服务和预包装食品零售。该酒店2015年12月开业,酒店东侧为天籁酒店,西侧邻广元燃料公司家属区,该小区房屋1栋,6层,76户;北侧邻海壕街电信公寓楼1单元,住户14户。该酒店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格林豪泰酒店共8层,面积4103平方米。1层为大厅,2层为茶楼、厨房、餐厅和健身房。3层至8层为客房,共102间。 |
是 |
责任部门: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领导: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淳廷才;责任人:刘定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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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20170828139 |
广元市昭化区柳桥镇新胜村有两个养猪场和一个养鸡场,畜禽粪便和污水直排村民取饮用水的山沟,粪便露天堆放臭气熏天严重扰民。 |
广元市 |
水、大气、其他 |
经调查,柳桥乡新胜村现有规模养殖场17户,建圈面积16100平方米,配套沼气池402立方米,沼液暂存池 1306立方米,干粪收集储粪棚500立方米。正在饲养的有7户养殖场,均在政府划定的可养区域内,其中5户为生猪养殖,设计年养殖能力约5000头,建圈4200平方米,圈存生猪1186头(能繁母猪124头、育肥猪623头、乳猪及仔猪 436头、种公猪3头);2户为蛋鸡养殖,设计年养殖能力10万羽,建圈7100平方米,圈存蛋鸡45700羽。其余10户为生猪养殖户,3户因环保设施不配套而关停,7户因亏损停止饲养。现养殖的7户养殖场建有沼气池15口、容量214立方米,建有沼液储存池8口、容量550立方米,建有干粪收集储粪棚3个、500立方米,同时配套有沼液提取水泵、雨污分流管网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
是 |
责任部门:昭化区政府;责任领导:昭化区政府区长 龙兆学;责任人:陆 渊、王怀志、张绍国、冯建光、冯德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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