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903106 |
广元市利州区石龙街道平武村2组居民生活和灌溉用水被修建西城高铁时的临时安置房内污水污染,至今未妥善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
广元市 |
水 |
信访反映的平武村,实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坪雾村。坪雾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57人,该村1、2、3组采取抽取白龙江地表水过滤处理的方式,通过管网直供村民饮用,水源地距离安置点上游1.2公里,4组抽取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距安置点上游2公里。坪雾村通过提灌站抽取白龙江水进行农业灌溉。 |
否 |
责任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领导: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广生;责任人:秦茂辉、李代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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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20170903042 |
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深沟村三组砖厂,每天夜间排放浓烟污染空气,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
广元市 |
大气 |
信访反映的盘龙镇深沟村三组砖厂,实为广元市榕航页岩机砖厂。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深沟村三组,年产3000万匹页岩砖。采矿许可证号:C5108022009107130040982。2010年3月9日,广元市榕航页岩机砖厂页岩砖生产项目在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取得了《页岩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利环函[2010]6号)。2017年3月,为加强对烟气的净化处理,该砖厂投资20万元增设了湿法脱硫除尘器。2017年4月,该砖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页岩砖生产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报告表明二氧化硫排放达标,颗粒物超标。2017年6月颗粒物验收监测补测达标。2017年6月28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已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会。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7〕100号)要求,该厂已纳入《广元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方案》的“规范整治一批”,于2017年8月4日停产整治,实施技术改造。 |
是 |
责任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领导: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广生;责任人:秦茂辉、何城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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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20170903043 |
广元市旺苍县五权、英萃两处本应修建应急避难场所的场地,现在成了建筑垃圾成堆的地方,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
广元市 |
垃圾 |
旺苍县英萃镇于2013年10月由雅克设计公司编制的总体规划,共规划9处应急避难场所,分别为英萃中学、松林坡、映河湾、邵家、塔子梁、英萃小学、池子粱、大石板、关山湾。英萃镇结合场镇实际又新增了车站、敬老院、居委会3处应急避难场所。旺苍县五权镇根据《灾后重建实施规划》(2008年10月编制,设计证书号(川)城规编第062010),设计应急避难场所5处,分别为:五权中学操场、五权小学操场、李家湾李尚安门前、老街桥头、五权卫生院旁李海元房屋旁。 |
是 |
责任部门:广元市城管执法局;责任领导:广元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淳廷才;责任人:姜绍胜、祖文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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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20170903293 |
广元市昭化区昭化古镇西门外500米义斌生猪屠宰场没有环保设备,污水粪便直排嘉陵江,噪声污染环境。 |
广元市 |
水、噪声 |
信访反映的义斌生猪屠宰场实为广元市义斌畜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昭化区昭化镇城关六社,距嘉陵江约700米,建于2010年3月,2010年12月正式投产,法人代表张义斌。该公司办理了生猪定点屠宰证(B证)、环评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日屠宰生猪约20-30头。 |
是 |
责任部门:广元市农业局;责任领导:广元市农业局副局长张丕忠;责任人:周明雄、刘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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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20170903325 |
广元市苍溪县化工园区距离阆中市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口9.3公里,园区工业垃圾和污水渗漏物排入嘉陵江,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威胁下游阆中县城、仪陇县城、南部县城、西充县城的饮水安全。 |
广元市 |
水、垃圾 |
“广元市苍溪县化工园区”实为四川苍溪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苍溪经开区),于2014年7月4日经省政府批复成立,由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古梁工业园)和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紫云工业园(紫云工业园)整合而成,总规划面积5.15平方公里,以食品饮料、轻工制造、天然气综合利用、农产品加工、机械电子为主的现代综合性产业区,已建成面积3平方公里,入驻企业58家,投产企业(含试生产)24家。苍溪经开区规划环评由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于2013年9月16日取得省环保厅批复(川环建〔2013〕228号),其中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于2010年11月12日取得省环保厅规划环评批复(川环建〔2010〕509号),苍溪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紫云工业园于2011年1月19日取得市环保局规划环评批复(广环函〔2011〕6号)。苍溪经开区于2016年12月完善了污水管网(2016年12月以前,污水通过沟渠排入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入园企业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苍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石家坝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9万吨 )。经查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平均排放浓度为2015年COD 29.9 mg/L、氨氮4.3 mg/L;2016年COD 21.7 mg/L、氨氮2.1mg/L;2017年COD 23.4 mg/L、氨氮0.9 mg/L。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50mg/L、氨氮5(8)mg/L。 |
否 |
责任部门:苍溪县政府;责任领导:苍溪县政府副县长 任云;责任人:张扬,刘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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