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现将我市环境保护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公告如下:
一、受理渠道:“12369”环保热线、市长信箱。
二、办理流程:上述两个渠道反映的问题,原则上交由属地县(区)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事权在市级部门的交由市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受理和办理情况每隔3天在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7日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