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2017年 10 月 2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市(州) | 县(市、区) |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约谈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案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 报送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 信息公开网址 | 是否办结 |
1 | 电5108002017092202 | 来电 | 广元市 | 剑阁县 | 剑阁县涂山乡银杏村二组银杏村小学上面,正在建养牛场,已经有牛进入了,担心以后会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望尽快处理。 | 废气、废水 | 迎新村肉牛养殖场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设计养殖规模年出栏肉牛100头,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建设投资5万元。计划建设圈舍面积7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平方米,尿液过滤沉淀池150立方米,沼气150立方米,储粪塔50立方米。该项目2017年7月开工建,目前已完成圈舍、沉淀池、管理用房建设,正在建设沼气池、储粪塔。建成后将按照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运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投入养殖。该养殖场位于迎新村5组,东面为山坡,西面坡下直线距离约400米处有迎新村1、2组农户22户,北面约200米处有农户1户(袁瑞康肉牛养殖户),南面为耕地或林地。 | 是 |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建设养牛场属实,但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不实: 一是养殖场选址距离农户200米以上,符合养殖场选址要求;二是该养殖场已于2017年6月14日完成环保备案(备案号201751082300000326);三是该养牛场建设配套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和粪污消纳土地200余亩,粪污通过厌氧发酵处理后,还田综合利用不外排;四是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还正在建设中,未投入养殖。10月9日,调查组在涂山乡迎新村2组召开1、2组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通报了调查情况,现场就村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养殖场选址、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做了解释。大部分群众对养殖场建设选址、粪污处理利用方式表示认可。同时要求养殖场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做到粪污不外排,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但个别群众仍对该养殖场选址和后期污染治理效果心存疑惑。 |
无 | 无 | 梁俊武:大队长13419203528 | 李志剑:监察员15183947313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2 | 电5108002017100201 | 来电 | 广元市 | 剑阁县 | 剑阁县威林村三组养殖场污水污染村民的水井,小孩吃了肚子疼,老人吃了眼花,请上级管理一下。 | 废水 | 据调查,剑阁县木马镇威灵村三组有三家养殖场,分别为杨猛养牛场、刘思全养殖场、杜朝贵养殖场。杨猛养牛场于2015年修建完后投产养殖,现存栏母牛14头;刘思全养殖场于2009年修建进行养殖,现存栏生猪约80头;杜朝贵养殖场于2009年修建进行养殖,现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都不在禁养区内,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经调查发现:杨猛养牛场距离投诉人约1.5公里,养殖场建有储粪塔、尿液收集池各一座,但储粪塔建设未完工,未投入使用,牛粪倾倒于养牛场旁山坡;尿液收集池未加盖雨蓬,有雨水冲刷外溢现象。刘思全养殖场距离投诉人住房约1.4公里,养殖场建有沼气设施和沼液收集池一座,由于雨污未彻底分离,加之沼气池和沼液收集池容积较小,处理后的沼液排放到外环境,未还田利用。杜朝贵养殖场距离投诉约1公里,养殖场建有沼气池一座(30立方米),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放外环境,未还田利用;未建设储粪塔,养殖粪便装袋拉走。剑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投诉人反映的被污染水井,该水井位于投诉人房屋后山坡山洪沟内,现场观察水质清澈无明显异味。但由于养殖场位于山洪沟上方位置,养殖外排废水可能顺山林、田地汇入山洪沟,对井水存在安全隐患。 | 是 |
1、要求上述养殖场业主限期在11月10日前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严禁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确保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还田还林。 2、要求养殖场业主合理控制养殖规模,确保环境容量不超负荷。 3、督促木马镇人民政府以及畜牧站加强养殖场污染设施建设的监督,并按期组织验收。 4、要求木马镇人民政府、畜牧站加强养殖场日常监管,确保养殖场的沼液、粪便综合利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无 | 无 | 孙发明:中队长13981213778李志剑:监察员15183947313 | 李志剑:监察员15183947313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3 | 信5108002017101001 | 来信 | 广元市 | 苍溪县 |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孙坪村7家养猪场,污染环境,恶臭扰民。 | 废水、废气 |
经查,2016年3月以来,陵江镇孙坪村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陆续引导返乡农民,依托温氏养猪集团,流转承包土地65亩,通过租赁等方式,发展生猪养殖,规范建设养猪场7个,年出栏生猪2000多头。 经核实,7家养猪场均位于适养区,属温氏集团下属养殖户,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手续,修建了标准的粪便处理设施,落实了干湿分离措施;所有粪便全部按要求实行发酵降解处理后还田还园利用,未发现粪便尿液直排现象。经走访养殖场周边居民,居民反映不存在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的情况,但存在一定程度的臭味问题。 |
是 |
苍溪县环保局要求陵江镇孙坪村将继续落实好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监督各养殖户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养殖,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禁粪污外排。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及时清掏、转运,尽可能控制和减小恶臭气体污染。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养殖场周边住户进行了走访,向村民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村民如发现养殖场违法排污,及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举报。 |
无 | 无 |
向东,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3808126617 蹇猛,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13881269916 |
向东,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3808126617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4 | 51082120171018 | 来电 | 广元市 | 旺苍县 | 嘉川镇顺水村小松岩碎石厂污水直排河中 | 水 | 10月19日,县环境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小松岩两碎石厂都未进行生产,导致河水浑浊的原因是2017年10月8日下午国土部门要求清理河道时产生的,无生产废水直排情况。 | 是 | 1.要求企业加快河道清理进程,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清理过程中做好河水和污水分流工作。3.及时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防止反复投诉发生。 | 无 | 无 | 刘映涛(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5983934122) 马英(15983942788) | 赵琴,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3547163335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5 | 51082320170930022 | 来电 | 广元 | 剑阁 | 剑阁县羊岭镇青柏村四组有一养殖场,养殖场环境卫生很差,周围苍蝇很多,严重影响周围住户 | 水 | 经查,1、该养殖场属该村村办企业,共养殖生猪120余头,环保设施齐全,使用正常;2、该养殖场环境卫生较差,反映属实;3、周围有苍蝇存在,对当地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反映属实 | 是 | 根据调查情况,镇政府和青柏村委会商议决定,责令立即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改,措施如下:1、对该养殖场周围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2;在该养殖场周围全面进行消杀和灭菌工作;3、对该养殖场环保设施常时进行监管维护,确保正常运行;4、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该养殖场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运行;5、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接收群众监督。 | 无 | 无 | 孙发明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3981213778 | 张林祥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8284942915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6 | 51082320171019028 | 来电 | 广元 | 剑阁 | 反映剑阁县江石乡场镇原粮站内烟叶收购点焚烧烟叶,严重影响环境,要求禁止再焚烧烟叶现象。 | 大气 | 经查,烟农李元勇交售烟叶时,对烟点未收购级外烟心怀不满,进行现场焚烧烟叶。反映情况属实 | 是 | 了解情况后烟点分管领导现场协调处理此事,批评教育了该烟农。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烟点将未收购的级外烟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 无 | 无 | 孙发明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3981213778 | 张林祥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8284942915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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