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2017年 12 月 4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市(州) | 县(市、区) |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约谈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案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 报送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手机号) | 信息公开网址 | 是否办结 |
1 | 电510800201710**** | 来电 | 广元市 | 苍溪县 | 投诉苍溪县五龙镇扩建加油站未办理环评手续!! | 其他 | 信访反映“五龙加油站无环评手续”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鸿昌加油站位于五龙镇交警大队旁,该加油站占地面积1430平方米,目前加油站正在进行双层油气罐改造,2017年10月由县经信局牵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公示阶段。 | 是 | 强化该场的日常监管。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五龙镇负责该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处理有关问题,如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二是县经信局加强对该场的日常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监督该场落实好环保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三是县环保局立即将其纳入“双随机”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无 | 无 |
唐书昊: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398015*** 王伟: 监察员 1808956**** |
唐书昊:苍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398015****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2 | 电510800201711**** | 来电 | 广元市 | 剑阁县 | 剑阁县兴博木业不但未停产整改,仍然在白天黑夜连续生产,粉尘及噪声严重扰民! | 噪声、扬尘 | 今年以来,剑阁县环保局多次接到关于四川兴博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粉尘和噪声扰民的投诉,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监测。2017年7月起,四川兴博木业有限公司开始全面停产对生产废气、噪声进行治理。通过整改治理,该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向剑阁县环保局申请开机生产,经县环保局研究决定同意其开机试运行,并有针对性完善治理设施。10月21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及环境监测人员到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并对其设备试运行时产生的粉尘及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但由于该公司与居民防护距离太近,其噪声虽达标,但生产过程中的噪声及无组织排放粉尘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 是 |
2017年11月7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一同到企业进行检查,并对其昼夜噪声及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通过采样监测,其各项指标达标。现场核查时,虽然其粉尘及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但因未详细报告相关整治情况,部分设备仍需要完善,所以不具备全面复产条件。县环保局要求其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面完成,由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目前,该公司采取昼间生产,夜间停产的方式。11月21日,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四川恒宁环境节能监测有限公司对其粉尘、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县环保局将根据最终监测结果及现 场检查进行验收,并对其是否达到正式生产要求进行批复。 |
无 | 无 | 魏晓敏 :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508280**** | 魏晓敏 :剑阁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508280****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3 | 电5108222017112**** | 来电 | 广元市 | 青川县 | 陈家坝一石英砂将尾泥倒入青江河污染河道. | 水 | 2017年11月29日,青川县环保局会同竹园镇人民政府、竹园镇社区一并到投诉现场进行了调查,由于青川县双龙砂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尾泥)于定点外运堆放,现因原堆放场已无法满足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泥,故委托梁沙社区落实尾泥堆放场地。竹园镇梁沙社区主任陈文泽协助在西成高铁弃土场旁的一块河滩地段,作临时倾倒场,现已与土地承包人协调达成一致,对用地地面附作物作了青苗损失补偿。群众反应的问题属实。 | 是 | 一是此地只作为该公司临时倾倒石英砂尾泥场地,双龙石英砂压滤后的尾泥处置场地应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二是将河滩外围的石英砂尾泥转至公路边堆放,远离河道;三是社区监督由企业和土地承包人一同在河滩地边修建一道石砌挡土墙,用于阻止尾泥在雨天流入河道,污染河水。 | 无 | 无 | 程琪军 :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1388128**** | 雍玲华:青川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1589227**** | http://www.cngy.gov.cn/artic/list/20170809185210660.html | 是 |
注:1.本表实行动态更新,填写所有已受理举报的相关信息,确保受理举报数及已办结数与附件2吻合。例如:第二次填报时,仍应填写第一次填报的案件,并对案件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更新,确保一览表中的受理举报数、已办结数与汇总表一致。2.本表统计自2017年9月8日起至填报时间前一日的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办理情况。3.“受理编号”填“12369”环保热线受理号或市(州)长信箱受理号。4.“污染类型”选择填报“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可多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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