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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剑阁春雨大药房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8年第1号)

日期:2018-03-28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剑阁春雨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和《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8日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剑阁春雨大药房

DB8391067

DB8391067

剑阁县下寺镇世纪广场华联商业一楼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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