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

长者专区

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19-05-1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事业单位:

       201951316:00时,西北地区沙尘天气减弱,我市受其影响明显减轻,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决定自20195131700时起,解除201951219:0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继续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19年5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