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省界收费站全市在籍汽车ETC推广应用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和6月11日市政府副市长叶长春组织召开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现将全市在籍汽车ETC推广应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汽车ETC推广应用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汽车保有量约26万辆,ETC用户86222辆(6月增加 ETC用户2.2万辆),其中:利州区ETC用户51284辆;苍溪县ETC用户11637辆;旺苍县ETC用户9603辆;剑阁县ETC用户9218辆;青川县ETC用户4480辆;昭化区ETC用户1229辆;朝天区ETC用户1066辆。
二、市本级企事业单位车辆ETC推广应用情况
截至6月30日,市本级企事业单位汽车ETC安装率62.5%。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ETC推广应用工作责任。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是ETC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负责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ETC推广应用工作,要增添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底前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
(二)进一步拓展渠道发展ETC用户。各银行要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加大ETC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降低ETC扣费失误率,积极探索拓展ETC在停车场等多场景应用,千方百计增加ETC安装服务网点,提高网点覆盖面。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留住ETC用户。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要加强客户信息保密管理,提升发票打印及后期服务效率,让群众深刻感受使用ETC带来的便捷,留住ETC用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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