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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拒收现金行为 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日期:2020-10-23 来源:人行广元中心支行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提醒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2.公众拥有支付选择权,请各收付主体予以尊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作为广告宣传口号。对尚未有现金支付通道的单位,要立即在所有服务场所设置足够的现金支付通道或窗口,杜绝拒收人民币行为发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行为的,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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