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1﹞218号)要求,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你县(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办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关于精准把握以工代赈中央资金投向切实发挥政策功能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本批投资计划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地方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等,开展“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就业技能培训”综合试点。试点项目应前期工作完备并确保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工;项目建设应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相关建设任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下达的任务量全部完成,应在完成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试点任务的同时,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实施就业技能培训。
二、资金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790万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带着就业走”的原则,直接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明确到具体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放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低于15%。
请你县认真做好计划转下达、资金筹措和劳务报酬督促落实等工作,积极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我中心将适时对你县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请在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对具体项目逐一确认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报省、市备案,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相应落实至具体项目。
三、加强项目监管
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省、市将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四、按月完成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县发展改革(以工代赈)部门于每月5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进行填报,并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国、省、市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完成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支持开展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建设,要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同时,扎实抓好试点任务的落实,着力探索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进一步拓宽赈济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十四五”时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探索新路径新方式。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省、市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有关要求
你县要按照以工代赈试点示范工作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加强政策配套和资金支持,严格规范试点示范资金使用,强化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按时完成好开展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各项任务,确保达到预期成效,充分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做到“一钱多用”“多钱一用”。要及时梳理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大力宣传试点示范典型案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更多新路径新方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
1.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旺苍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附件1: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区 |
项目总投资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备 注 |
|
广元市 |
1630 |
790 |
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119万元 |
1 |
旺苍县 |
1630 |
790 |
其中劳务报酬不低于119万元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 规模 |
拟开工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 |
累计完成投资 |
本次下达投资 |
部门和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
年度建设内容 |
项目(法人)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日常监管 |
日常监管 |
建设地点 |
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式 |
备注 |
|
地(市、州) |
县(区、市) |
|||||||||||||||||||
|
旺苍县茶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试点项目 |
新建 |
开展1个“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资产这股量化分红+就业技能培训”综合试点项目。 |
2021 |
2022 |
合计 |
1630 |
|
|
1630 |
|
改造基本农田650亩,新(改)建道路10.2千米、蓄水池30口、灌溉渠7.5千米,整治山坪塘2口,发展黄茶1000亩.
|
普济镇人民政府 |
陈潇 |
旺苍县发展改革局 |
张兴华 |
广元市 |
旺苍县 |
直接投资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790 |
|
|
790 |
||||||||||||||||
企业自有投资 |
639 |
|
|
639 |
||||||||||||||||
其他资金 |
201 |
|
|
201 |
附件3:
旺苍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
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 |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
下达地方或单位 |
旺苍县 |
||||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
790 |
||||
总体目标 |
总专项支持广元市在旺苍县开展以工代服巩圊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着力探索更好发挥以工代服“服”的作用,进步拓宽照济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十四五”时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以工代账政策作用探索新路径新方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实施效果指标 |
产出指标 |
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 |
≥15﹪ |
||
效益指标 |
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
持续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满意度 |
≥90﹪ |
|||
过程管理指标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
≤20个工作日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95﹪ |
|||
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 |
≥95﹪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5﹪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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