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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广元市朝天区双峡湖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调整)情况公示

日期:2021-07-15 来源:市林业局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及专家审查意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经研究同意在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内实施广元市朝天区双峡湖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调整)(批复文件:川林护函〔2021〕657号),该项目长17379米,占地面积15.8494公顷(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广元市林业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广元市朝天区双峡湖水库工程(灌区工程调整)情况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分级保护区域 长度(米) 占地面积(公顷) 占地期限
其中:占用林地
1 渠系 二级、三级 13520 12.9144 1.8914 永久
2 隧洞 一级、二级、三级 1828 0.0996(隧洞口) / 永久
3 蓄水池 三级 / 0.0226 0.0113 永久
4 施工临时设施 二级、三级 2031 2.8128 1.0802 临时
合计 / / 17379 15.8494 2.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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