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SC202109120125 | 苍溪县龙山镇大牟村6组在修建自来水厂时,不安装浑水池,只安装蓄水池,导致雨天污水直接流进蓄水池,使得自来水浑浊,影响饮用水水质。 | 苍溪县 | 水 |
1.关于反映“在修建自来水厂时,不安装浑水池,只安装蓄水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自来水厂为苍溪县龙山镇大牟村6组(原白虎村6组)苟家垭井联户引水供水工程,此工程按规划设计,建引泉池1口、蓄水量1立方米,蓄水池1口、蓄水量20立方米,配水入户管网5000米。该工程于2014年实施,根据建设标准当年完成全部工程量,经县、镇、村三级验收合格,县级财政报账支付全部工程款,并交付给原白虎村6组、7组受益户使用和日常管护,实际受益群众共41户131人,已正常使用8年。经调查核实,该供水工程取水水源为山泉水,水源地上方及周边被大面积树林植被覆盖,方圆2公里内无任何污染源,流出的泉水清澈透明,无色无杂质,且一年四季水量充沛。大牟村6组(原白虎村6组)部分群众常年以此泉水作为生活用水,从未发生水质安全事故。结合该处饮用水源实际,只需建蓄水池,并通过配水管网直接引水入户。 2.关于反映“雨天污水直接流进蓄水池,使得自来水浑浊,影响饮用水水质”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2014年在新建苟家垭井联户引水供水工程时,对引泉池顶进行全盖封闭,确保山洪水不浸入引泉池。因该引泉池处在山洪沟处,长期受到冲刷,引泉池顶盖出现破损,且管护责任人在揭盖清淘引泉池后未能完全封闭复位,遇暴雨洪水期,部分夹带泥沙的山洪水流进引泉池,导致农户自来水出现浑浊现象,属实。9月16日,县疾控中心检测人员现场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反映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部分属实 |
关于“苍溪县龙山镇大牟村6组在修建自来水厂时,不安装浑水池,只安装蓄水池,导致雨天污水直接流进蓄水池,使得自来水浑浊,影响饮用水水质” 问题 责任领导: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翟广生; 责任单位:苍溪县水利局、龙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苍溪县水利局局长赵斌、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德权。 (一)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二)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维修整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硬化取水口,设置引水暗沟至引泉池,加高引泉池池壁,安装溢流管,并将盖顶进行全封闭;修复蓄水池破损部位,实现山洪雨水与泉水完全分离;全面清淘池内泥沙,彻底清理周边杂树、杂草及腐败植物,确保饮水工程周边没有任何污染源。二是强化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更新“三个责任”公示牌。三是加强宣传引导。2021年9月13日至15日,县水利局会同龙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管护责任人进行政策宣传,对管护业务进行再培训。同时,召开用水户代表会议,对农村饮水安全知识进行再宣讲,确保群众用水认识到位、饮水工程管护到位(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
2 | D2SC202109120044 | 嘉陵街道原工农场镇千府村2组,居民生活污水排至嘉陵江。 | 利州区 | 水 |
群众反映“嘉陵街道原工农场镇千佛村2组,居民生活污水排至嘉陵江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该投诉点位于利州区嘉陵街道千佛社区2组嘉陵江段和范家沟流域(系嘉陵江支流)。2021年9月13日,调查工作组向周边居民深入了解问询相关情况并对千佛社区2组区域进行了全面走访排查。排查发现千佛社区2组范家沟流域有零星生活污水浸入河沟,具体点位是千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民楼2处化粪池浸漏点和1处雨水口少许污水遗漏至范家沟。该居民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使用时间较长,化粪池工艺落后,两处化粪池均有细微破损,导致污水浸漏。 |
属实 |
关于“嘉陵街道原工农场镇千佛村2组,居民生活污水排至嘉陵江问题”。 责任领导:利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立松; 责任单位: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利州生态环境局、嘉陵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利州区建设工会主席肖亮、利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贾安俊、嘉陵街道办事处主任祝倩。 (一)行政处罚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千佛社区2组范家沟流域零星居民生活污水浸入河沟不属于人为主观行为且未对河水水质造成污染,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由嘉陵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居民楼2处化粪池进行清掏,并对化粪池池体浸漏点进行修复处理。(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2.由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对接市供排水中心,安排专业队伍对该区域雨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维护,防止污水浸入雨水管。(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由嘉陵街道办事处负责,立即安排人员对范家沟河道清杂去乱,保持河道整洁,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嘉陵街道办事处向该周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告知周边群众,争取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整改期限:立行立改) |
已办结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
3 | D2SC202109120005 | 环城北路天立凤凰唐城对面工地,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 | 利州区 | 噪音 |
关于信访反映“环城北路天立凤凰唐城对面工地,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环城北路天立凤凰唐城对面工地”为天立·凤凰唐城1号地块项目,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栖凤社区鲁家湾,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10.867万平方米。针对信访反映“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问题,通过查看现场监控视频记录、调阅农民工实名制系统记录、查看土方转运车辆记录以及走访周边部分老百姓等方式,判断该项目每天施工时间一般为早上六点至晚上十点,个别时候混凝土连续浇筑出现超过晚上十点的现象。 经实地调查,该项目安装扬尘噪音在线监测仪1台,位于项目东侧,监测仪距周边居民住房最近约3米,项目红线北侧正进行旋挖桩施工,距附近居民住房最近约10米,通过调取扬尘噪声质量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数据,显示未发生噪声超标报警情况(报警值: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但通过走访周边居民,部分群众反映,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噪音,主要是旋挖桩施工产生的施工噪音,未达到超标报警情况。 通过调取扬尘噪声质量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数据,显示未发生扬尘超标报警情况;经实地查看,该项目主体施工集中在项目西侧,土石方和旋挖桩作业集中在项目北侧,施工现场还存在局部裸土未覆盖,场内部分临时道路未硬化,土石方和旋挖桩施工湿法作业不到位的问题。 |
属实 |
关于“环城北路天立凤凰唐城对面工地,每天早上5点至晚上24点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责任领导: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超; 责任单位: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广元市城管执法局嘉陵大队; 责任人: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郑松、广元市城管执法局嘉陵大队队长任军。 (一)行政处罚情况。针对该项目各参建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已启动调查程序(广城管立字〔2021〕第230号)。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广建质安责改〔2021〕249号) 要求,该项目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噪音和扬尘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减少施工噪音。二是施工现场存在局部裸土已覆盖,覆盖率达100%。三是严格湿法作业,增设雾炮机共4台,洒水车1台。四是场内临时道路已按整改要求全部硬化。五是落实专职保洁人员3名,每日负责清扫路面。六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早上六点至晚上十点),并将施工时间及整改情况和措施向周边群众公告,接受监督。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03-2025 www.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002号 蜀ICP备090040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