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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日期:2021-10-0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八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2SC202109220063 凤凰长城小区二期,距离动物园过近,动物园内的粪水排泄物异味扰民,且动物叫声扰民。 利州区 大气 关于“凤凰长城小区二期,距离动物园过近,动物园内粪水排泄物异味扰民,且动物叫声扰民”问题,属实。
经调查,凤凰山动物园位于市主城区凤凰山公园内西南侧,占地约5.5亩,始建于2001年,2002年5月1日建成对外开放。信访反映的“凤凰长城小区二期”实为“天立凤凰唐城二期小区”,该项目位于动物园附近,于2018年开始按照规划设计建设,于2020年8月交房,小区现已基本入住,其中3号楼最近处距凤凰山动物园10米左右。
经现场调查,动物园气味能扩散至20米左右,在群众居住小区能听到动物叫声。凤凰山动物园对动物排泄物采取干粪便日产日清,湿粪便均进入化粪池处理,每日进行4次笼舍打扫和2次洗刷,每周进行1次全园消毒等措施,但还是能闻到一定臭味(气温较高时更为明显)。
该信访问题之前周边群众已有反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集团在远离居民聚集地组织规划新建一所中型动物园,该项工作处于有序推动中,凤凰山动物园已于9月4日关闭。
属实 关于“动物园内粪水排泄物异味扰民,且动物叫声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超;
责任单位:市文旅集团;
责任人:市文旅集团城市服务公司总经理张沫儒、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饶必胜、利州区政府东坝办事处栖凤社区书记王莉。
(一)行政处罚情况。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凤凰山动物园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
(二)整改措施。
1.关闭动物园。市文旅集团从9月4日起关闭动物园,目前动物园已经关闭。(整改时限:已完成)
2.搬迁动物园。动物园经营业主在2021年12月3日前将动物园动物搬迁至其他地区,已于9月15日同绵阳富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动物转让协议。(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日前)
3.继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动物园经营业主在完成动物园搬迁工作前继续做好动物园内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清扫、清运、冲洗、消毒等措施保持园内干净整洁,减少动物异味。(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4.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旅集团、市林业局继续跟踪督促动物园经营业主做好动物搬迁工作,配合经营业主完善相关手续。利州区政府及时向周边居民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做好搬迁前群众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认可。(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已办结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2 X2SC202109220173 五权镇山花村,1.方解石厂采矿区南侧,采挖形成长百米、高50米90度的陡岩墙,植被无法恢复;污尘汇聚排入冲沟,破坏水资源,将几十万方洗沙污泥倾倒20亩农林地,盗伐林木、污染农机地。2.润佳源矿业公司盗伐林木挖石灰石矿近十万吨,采矿作业区租用农林茶地二三十亩倾倒废渣弃土,生产噪音巨大。 旺苍县 生态 1.关于信访反映“方解石厂采矿区南侧,采挖形成长百米、高50米90度的陡岩墙,植被无法恢复;污尘汇聚排入冲沟,破坏水资源,将几十万方洗沙污泥倾倒20亩农林地,盗伐林木、污染农机地”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实为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山花方解石矿(以下简称虹越公司方解石矿),位于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3社,现矿权为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所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28日,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开采矿种为方解石、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97平方公里。目前,虹越公司方解石矿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对不再开采的边坡和矿山道路两侧进行了绿化,绿化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
经现场踏勘,虹越公司方解石矿地处山地东北面,海拔较高,汛期降雨丰沛,采矿区及加工区下游溪沟两侧分散居住着少量居民。经现场调查和走访企业下游周边居民,虹越公司方解石矿洗砂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情况,但在前期生产经营过程中,该企业未建成初期雨水收集池、沉砂池、导流渠等废水收集设施,在汛期期间,由于山水将矿山渣土和道路积尘冲刷汇入临近溪沟,致使地表水悬浮物增多,对水环境和下游部分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该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信访调查过程中,已及时督促企业于2021年8月中下旬在采矿区建成约10立方米的沉砂池1个,在加工区建成约24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在堆料场下侧建成约19立方米的沉砂池3个,在采矿区和加工区建成截洪沟约180米、灰水导流渠约40米。
经现场调查,虹越公司方解石矿产生的洗砂尾泥通过约100米的输送带输送至村民何某承包的耕地内,经自然晾干后进行外售,目前,共堆存洗砂尾泥约9000吨,占地约2000平方米,堆存过程中设置了约60米长的硬质围挡。经核查,2021年4月8日,何某在五权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旺林园五权采字〔2021〕3号),6月,何某在虹越公司方解石矿尾泥堆存租用地采伐蓄积表层林木2.1立方米,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内。但调查发现,虹越公司方解石矿堆存尾泥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2.关于信访反映“润佳源矿业公司盗伐林木挖石灰石矿近十万吨,采矿作业区租用农林茶地二三十亩倾倒废渣弃土,生产噪音巨大”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旺苍县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山花饰面用灰岩矿(以下简称润佳源矿业),位于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2社,矿权为旺苍县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所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9年8月25日至2028年8月25日,生产规模为3.75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2334平方公里。
经现场勘查,润佳源矿业矿区西侧平台(标高为+975米,长40米、宽35米,边坡高15米)已完成生态修复面积约900平方米;正在开采的平台标高为+960米,长50米、宽30米,边坡高15米,均在批准开采范围标高内。经调查,润佳源矿业在表土剥离过程中,依法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旺林园采字〔2021〕129号),林木采伐蓄积60立方米,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内;润佳源矿业依法取得了林地和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在矿区范围内东南侧设置了1个占地约2000平方米的临时弃土场,堆放剥离表土约1200立方米,目前,正在按前期整改要求完善临时弃土场的底部挡土墙。
2021年9月6日,旺苍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润佳源矿业厂界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噪音排放值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但经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发现,润佳源矿业生产作业面约1000平方米,现场共有装载机2台、挖掘机5台、破碎头2台,日均进出车辆约50台次,机械破碎、物料装卸和运输等集中作业产生的共鸣噪声对附近居民造成了一定影响。
基本
属实
1.关于“方解石厂采矿区南侧,采挖形成长百米、高50米90度的陡岩墙,植被无法恢复;污尘汇聚排入冲沟,破坏水资源,将几十万方洗沙污泥倾倒20亩农林地,盗伐林木、污染农机地”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根明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五权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余江、县水利局局长严晓东、县林业局局长刘刚、五权镇镇长王中熙
(1)行政处罚情况
通过调查核实,发现虹越公司方解石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4社集体土地堆放洗砂尾泥,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2021年9月24日,县自然资源局对虹越公司方解石矿进行了立案调查(旺自然资案立〔2021〕47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虹越公司方解石矿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进行复垦复绿,恢复土地原状。(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二是责令虹越公司方解石矿加强对导流渠、沉砂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灰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开展清掏,确保使用正常。(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由县自然资源局、五权镇人民政府负责,切实加强对虹越公司方解石矿的常态化监管,确保其按时完成土地复垦复绿整改工作。(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0日前)
2.关于“润佳源矿业公司盗伐林木挖石灰石矿近十万吨,采矿作业区租用农林茶地二三十亩倾倒废渣弃土,生产噪音巨大”的问题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根明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五权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余江、旺苍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赵大朝、县水利局局长严晓东、县林业局局长刘刚、五权镇镇长王中熙
(1)行政处罚情况
本次调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润佳源矿业按时完成矿区范围内东南侧临时弃土场挡墙建设。(整改期限:2021年10月15日前)
二是责令润佳源矿业制定文明生产施工方案,避免集中作业产生共鸣噪声,同时,加强车辆运输源头管控,要求运输车辆进出厂区禁止鸣笛、减速行驶,夜间22:00后禁止物料装卸、运输等各类作业。(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由五权镇人民政府负责,严格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已办结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失职失责问题,未启动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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