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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1-3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中共广元市委

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

意见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129日至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广元市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巡视。20212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从严对标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全市上下形成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高度共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成立市委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分门别类梳理出5个类别、17个要点、75个具体问题,结合问题具体表现细化整改方案。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挂图作战,每周督办,重点对推进不力的问题进行分析,由牵头市领导专题研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扛起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市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5次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等涉及巡视整改的5个议题进行研究部署,2次对全市巡视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市委书记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推动落实。市委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聚焦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推进,动真碰硬整改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抓好政府采购工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并将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二是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严格执行《广元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及时发布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合同验收并履约,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三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方面。加强《政府采购法》《合同法》以及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对相关严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立案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权力寻租、钱权交易、吃拿卡要、顶风违纪等行为。四是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实行台账管理,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印发了《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和《2021年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五是政府采购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制定和修订完善了《广元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广元市市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将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市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情况、政府采购名录库备选库清理等工作纳入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巡察、人大等机关和部门加强联动,增强联合执法检查质效。

二、进一步对标对表,聚焦问题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1)针对“‘智慧城市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智慧教育、智慧交通等项目仅实施了部分子项目问题。一是强化学习。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二是厘清责任。责成专人对《广元市智慧城市规划(2014-2020)》中43个信息化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和智慧广元重点信息化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抓实规划。完成《广元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网络安全发展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四是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2)针对在财政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违规以招商方式指定供应商建设后由政府分期付款购买服务问题。一是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及时支付项目尾款。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审计,梳理审计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直属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法》《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专题培训。三是举一反三,对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近三年政府采购项目再次清理,未发现新的问题。

3)针对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目前基本处于停用状态问题。一是将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硬件部分与原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硬件进行整合。二是将电子沙盘项目可利用设备纳入城市展示中心设计之中,加强利用。三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新建信息化项目严格审查。

4)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因前期对上沟通不够,上线试运行仅1月就被住建厅下发的新系统替代问题。一是责成责任单位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需求论证、信息沟通、技术升级等环节把控。二是与供应商终止合同,不再继续支付尾款。

5)针对部分行业系统已建成的子项目使用率低,各部门已建成的信息化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够问题。一是提高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使用率。视频监控、手持单兵、移动指挥平台等数据资源均已接入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平台,落实专人开展路况信息收集、审查和发布。二是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已经常态化使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的工作调度、督查点名、远程办案等作用已初步发挥。三是南河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已通过公园三个主要入口电子显示屏显示气象及土壤温湿度监测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将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到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该平台在救助情况查询、审批、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功能使用。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机制。

6)针对剑阁县中医院存在高价采购的问题。发布废标、流标公告,对原采购结果依法予以废止,终止采购活动。二是县纪委对剑阁县中医院、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执行采购政策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三是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采购人内控制度刚性约束。

7)针对市委常委会未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学习,21名厅级领导干部在巡视谈话中均表示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不够熟悉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政府采购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汇编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手册,分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是将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纳入全市年度培训内容,在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上进行学习。是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项听取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和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具体事宜。

8)针对市政府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不够问题。一是及时将政府采购新政策、政府采购情况上报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习研究。二是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指导意见》,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厘清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关系;起草《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完成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市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清理检查、政府采购名录库备选库清理等工作。

9)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未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问题。一是市七届人大第35次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对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会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专题法制讲座。二是成立政府采购法专项执法检查组,对县区同步开展检查工作,提交检查报告。

10)针对违规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利州区利州西路棚户区改造二期和黑石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并交由市属国企实施问题。一是专题传达学习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精神,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专题研究解决我市棚改项目违规贷款问题,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清理利州西路棚户区改造二期和黑石坡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贷款情况。三是市国资委制定《广元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督促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程序的通知》,对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专项债券申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进行了规范。

11)针对“2016年直接指定环球雅途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旅游目的地综合运营平台(一期),并安排市文旅局每年向其购买服务问题。一是先后两次召集环球雅途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雅途)相关人员召开广元智慧旅游管理平台整改工作系统调会,对广元市旅游目的地综合运营项目(一期)广元智慧旅游管理平台进行了评估。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申报、审批、监管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按规定程序实施政府采购。

12)针对市委市政府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严格问题。一是各有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全面系统了解政府采购工作的标准程序和要求。二是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及管控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规范执行。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策,建立政府采购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规定。

13)针对“20203月《四川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截至本轮巡视结束仍未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问题。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重要论述,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是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充分领会改革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已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广元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完成意见征集,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14)针对国务院要求‘20176月底前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目前除市本级和旺苍县外,其余6个县区均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县区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方案,限期完成。二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技术指导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对县区进行指导。三是按月对各县区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进度进行督查督办。

15)针对旺苍县落实财政部预留采购份额要求力度不够,未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为中小企业预留30%的份额问题。一是印发《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落实相关政策。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各采购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预留份额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16)针对剑阁县落实财政部预留采购份额要求力度不够,未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为中小企业预留30%的份额问题。一是制定《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为中小企业预留30%的份额规定。二是进一步明确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做到应编尽编。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并开展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检查。

17)针对“‘政采贷政策功能发挥不好,受益面较窄问题。一是在政府采购备案平台加强政采贷政策宣传,印发政采贷宣传手册,拓宽宣传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组织召开政采贷政策宣传暨银企对接会,对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宣传。三是督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采贷政策条款,纳入营商环境测评指标考核,同时在采购计划备案时加强提醒。四是召开县区财政政府采购工作会,将政采贷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内容。

18)针对“‘政采贷政策功能发挥不好,朝天区从未发放过政采贷问题。一是对政采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加强政采贷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召开政采贷政策宣传推介会,对政采贷政策进行业务培训。三是统一制定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提示模板,印发政采贷宣传资料,明确有关落实要求。四是对政采贷产品安排专人负责,印发《关于政采贷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9)针对“‘政采贷政策功能发挥不好,青川县仅发放政采贷贷款176万元,受益面较窄问题。一是印发《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确保政采贷政策全面落实。二是印制政采贷政策宣传单,主动向中标供应商宣传政采贷优惠政策。三是严格审核政府采购文件,所有采购项目公告中必须有政采贷政策宣传说明。四是指导县内各银行金融机构优化政采贷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及时发放贷款。

20)针对“20197月,市广播电视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成都新闻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供应商并收取履约保证金,但截至巡视结束仍未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同时还拖欠原供应商物业和水电费问题。一是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单位的契约精神和合同意识。二是督促责任单位缴清欠款,明确各单位缴清欠款时间节点。三是协调各方尽快履行合同。

21)针对市白龙湖管理局201710月采购白龙湖亭子湖环境污染防治PPP项目咨询服务,20181月签订合同,同年10月又终止合同,损害政府公信力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终止《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环境污染防治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对近年来政府采购全面自查自纠。四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健全完善单位内控长效机制。

22)针对市教育局2014智慧广元教育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拖欠供应商2636.66万元。问题。一是组织对《合同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增强依法采购、合同履约意识。二是在全市教育工作会上安排相关做好尾款支付工作。三是修订完善《重大采购项目实施监督运行风险防控流程图》,建立申管采验分离制度和重大项目报备制度。

23)针对剑阁县拖欠供应商款项的问题严重,供应商意见较大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金支付及欠款情况,责成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分年度支付计划。二是积极筹集资金,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做好年度资金拨付。三是印发《关于清理偿还政府采购欠款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政府采购拨付资金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新增政府采购欠款。

24)针对旺苍县拖欠供应商款项的问题严重,供应商意见较大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欠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制定分季度还款计划。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欠款兑付。三是坚持量财办事原则,严格按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杜绝新增政府采购欠款现象发生。

25)针对“2020年上半年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结果显示,广元市排名全省第15问题。一是召开政府采购网上培训会,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对市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政府采购名录库备选库进行清理;对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清理。二是抓好问题整改,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实现政府采购备案从纸质向电子化转变,减少采购相关方现场办理程序。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

26针对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含广元经开区)以PPP项目名义实施的全部由政府付费的8个项目加重财政支出负担问题。一是加强跟踪审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成本,坚持绩效付费原则,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二是按合同进度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同时指导监督项目业主认真履行工程建设合同。三是落实风险预警机制,强化跟踪监测,坚持按效付费,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四是持续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领域监督管理。

27)针对“2016年利州区违规决策,将全部由政府付费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装成军民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目前园区无一家军民融合企业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政府采购、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等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5次。二是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加大军民融合类项目及关联企业跟踪洽谈力度,力争更多涉军民融合类企业入驻。三是出台《2021四个一批及市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等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包装、实施的全过程监管。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项目规划和准入审查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8)针对“2017年以来,市公安局公开采购项目暴露出的有关风险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纳入中心组集中学习议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确保重大事项依法集体决策。二是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完成对全市公安机关2017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清查整治。三是实行内部会商会审,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后方才实施。

29)针对“2017年以来,市本级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事实成立12件,其中涉及违法编制采购文件的投诉事项3件,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广元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照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0类禁止行为,评审专家4类禁止行为,供应商6类禁止行为加强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公告审核管理。二是建立采购文件内容编制培训指导机制,结合具体项目对采购人进行个性化培训指导。三是建立投诉处理台账,对投诉处理实行专题讨论会商,严格初审、复核程序。

30)针对市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复合手术室配套设备采购按意向产品编制技术参数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制度》。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新制定《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

31)针对“2020年广元中学智慧教育设备采购项目按意向产品编制技术参数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审核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业部门技术审查。二是制定《广元中学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采购流程图,推进合法合规采购。

3233)针对苍溪县妇幼保健院苍溪县中医医院2020年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仪采购按意向产品编制技术参数,直接将迈瑞Resona7设备参数交由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量身定制项目问题。一是组织驻苍代理机构、苍溪籍评审专家、各乡镇负责人和会计分别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3次。二是制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单位对近两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对10%的乡镇、县级部门开展重点检查。三是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汇编发放《政府采购业务知识问答》《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知识读本300本。四是制定《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34)针对市农业农村局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逾期3个月交付货物,未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追究项目供应商违约责任,补收违约金。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后续工作。三是专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范项目实施管理。

35)针对广元中学在2020年智慧教育设备采购项目中,违背招标文件所供货物到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的要求,签订有利于供应商的违法合同问题。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履约验收等具体采购程序,增强采购人员合同履约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关于合同控制、履约验收部分内容;制定《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项目验收责任部门。

36)针对市疾控中心2019年职业病防治设备仪器项目合同约定交付Kestre15000袖珍气象仪,但验收货物为已停产的Kestre14000袖珍气象仪;约定交付青岛聚创生产的大流量电子皂膜流量计,验收的货物却为青岛众瑞制造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制定《关于印发中心物资采购及管理内控制度(修订)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规范验程序。三是对2020年采购的新冠肺炎疫情设施设备项目进行重新验收,未发现问题。

37针对“2017年以来市本级有26个项目信息公开未达法定要求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新政策、新要求。是落实专人定期收集整改情况,对信息发布有误的随时督促更正。是督促部门单位及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四是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

38)针对“2018年朝天区商务局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未发现中标供应商伪造审计报告、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问题。一是对涉事供应商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开展行业系统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项目风险点及时预警。三是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政府采购法》等,举办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和政府采购专管员参加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四是制定《系统廉政风险管理三公开制度》,修订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39)针对“20157月至20207月,市中心医院对广元市天使纺织有限公司结算清单审核把关不严,供应商通过虚假清单套取洗涤费用问题。一是已追缴市纪委监委调查认定的实际超支付洗涤服务费。二是对相关人员立案调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修订完善广元市中心医院《布类管理制度(试行)》《预算管理制度》《基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支付制度》,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决算管理制度》。四是对原稽核会计进行批评教育,调整财务审核岗位,规范审批报销支付流程。五是召开专题会议,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40)针对“201911月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设备场地尚未达到要求情况下,先行采购高端CT等医疗设备,至今未安装投入使用问题。一是加快合同履约程序,场地建设全面完成并验收合格,所有设备均完成装机并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二是组织全院各科室对固定资产再核实,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完善《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相关制度》,进一步就采购需求制定作出具体规定。三是新制定《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中共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查。

41)针对剑阁县中医院住院综合楼医用电梯采购文件要求电梯速度达到10/秒,偏离客观实际,被供应商投诉问题。一是完善《剑阁县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管理办法》,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监管,责令县中医院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二是向县中医院发出政府采购提示风险函,督促指导其充实调整政府采购专职科室和人员,重新修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42)针对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至2019年绿化日常养护项目违规以比选抽签方式确定绿化养护项目入围合作单位,再按入围抽签序号轮流安排施工单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组织学习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研究推行社会化养护管理模式或完善由市国有公司运营维护竞争的管理采购模式,制定西城片区城市绿地养护模式方案(试点),确保园林绿化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做好项目统筹,完成2021年预算编制。

43)针对市凤凰山公园服务中心2017年至2019年绿化日常养护项目违规以比选抽签方式确定绿化养护项目入围合作单位,再按入围抽签序号轮流安排施工单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问题。一是停止执行《广元市城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实施比选合作单位的方式。二是积极探索绿化养护新方式,初步研究确定西滨道绿化带养护作为试点实施绿化养护的新模式。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和资金有效利用,依法依规对绿化养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44)针对四川南河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17年至2019年绿化日常养护项目违规以比选抽签方式确定绿化养护项目入围合作单位,再按入围抽签序号轮流安排施工单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等内容。二是按照国有公司模式运营维护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做好项目统筹,完成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45)针对市城区广场服务中心2017年至2019年绿化日常养护项目违规以比选抽签方式确定绿化养护项目入围合作单位,再按入围抽签序号轮流安排施工单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采尽采。二是印发《市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三对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采购。

46)针对市林业局水柜公园莲花公园来雁塔公园修建性详规编制项目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规定,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切实做到应采尽采和无预算不采购。二是完善《广元市林业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暂行办法》。

47)针对市农业农村局2013年以来采取内部比选方式确定第四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广元馆设计制作项目项目供应商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修订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二是将政府采购事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三是全面梳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对采购业务涉及的计划申报、采购实施、验收结算等全面完善。

48)针对市教育局2017年至2020年文印服务项目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根据实际需求和资金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和标准编制采购预算。对近三年文印支出情况进行清查,建立整改台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完善机关文印审核、成本控制、费用支出等管理制度,制发《文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49)针对市规划局乌龙山禅修养生园策划及修建性详规项目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印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编制单位采购办法》健全规划编制采购制度,规范规划编制采购程序。二是强化规划编制政府采购流程管控,加强规划编制采购预算管理、强化审批全过程监管,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50)针对“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从未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评审专家同类性质的违法行为处理随意性较大问题。一是组织加强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投诉评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合法性审查,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规范。三是专人负责行政处罚台账管理,加强对同类性质违法行为的分析,加大对行政处罚的复核力度。

51)针对“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未依法对市交易中心进行考核问题。一是制定监督考核标准体系表及信用评价打分表,开展集中采购机构20192020年度监督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二是组建考核评价小组,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2020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考核结果。三是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具考核报告,限期整改,规范管理。

52)针对“2019年广元市澳源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2019年广元市中心医院妇儿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19年广元市中心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等3个项目现场评审音像资料,市交易中心无法提供问题。一是修改完善《进场交易项目音像资料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音视频管理责任。二是落实一标一转存,建立保存工作台账。三是坚持每月底对照保存工作台账进行项目音像档案核实,形成月检查工作台账。四是编制完成交易音视频自动备份项目建设初步方案。

53)针对抽取市交易中心6个自采项目有4个存在问题,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协议金额均超出法定许可的原合同金额的10%”问题。一是制定《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审核机制、签订程序等。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合同归集、登记,建立合同到期提前2个月提醒提示机制。三是建立合同审核工作组,负责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合同管理制度制订和督促合同执行等工作。

54)针对投标供应商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成都标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匠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恶意串通,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市中心医院妇儿院区和市中心医院本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串通投标问题。一是建立重点项目采购文件会审工作机制,成立会审工作组,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重点采购项目文件发布前的审查机制。二是落实围标串标等问题线索登记工作责任,建立问题线索登记台账,按时移交问题线索。三是明确将纳入黑名单企业进行公示曝光,限制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具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5)针对市纪委监委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日常监督不力,执纪执法宽松软,离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的要求差距较大问题。一是修订《广元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从受理、办理、处置等环节,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启动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二是对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建立纪检监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三是按照省上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对本次巡视反馈问题线索中查处的案件,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56)针对“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违规同意信息系统等18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等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对采购人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的业务指导,督促采购人依法合理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三是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核纳入重点岗位风险点监督范围,进行常态化监督;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集中会审,逐级审核。

57)针对市中心医院违法将麻醉、重症临床信息系统扩容项目及妇女、儿童保健医生工作站系统软件采购项目2个集采项目交由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问题。一是制定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会4期。二是修订完善《广元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对该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四是召开分析座谈会,约谈招标代理公司,完成项目全面核查,目前未发现其他问题。

58)针对市第一人民医院违法将新增HIS软件和接口软件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及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集采项目,交由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问题。一是集中开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制定院内《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采购相关制度》《中共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是对2017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给予相关人员行政警告处分,或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查。

59)针对市公安局违法将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维护单一来源采购集采项目,交由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问题。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将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议程。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0)针对市公安局采购2017年至2019年监管中心医疗服务社会化项目,供应商履约时间早于合同订立时间近一年问题。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学习,将《政府采购法》纳入公安机关教育整顿集中学习议程。二是制定《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局机关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

6162)针对市城乡规划局原正县级专职副局长张在城市控规和详规购买服务过程中,将部分项目直接指定给特定关系人承接,并帮助特定关系人拿到部分需公开竞价项目;市规划局还有11名公职人员多次收受供应商红包礼金,严重破坏全市规划系统政治生态”“市妇幼保健院在20178月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有的公职人员与具有关联关系的三家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并收受中标供应商现金问题。一是已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将3家围标企业移送财政部门作行政处罚。二是梳理近三年来涉及政府采购相关问题信访举报件29件,已办结29件。三是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针对本单位在三重一大决策、政府采购等方面风险点位,建立单位(岗位)风险防控清单,实行风险联防、腐败联控、失责联查。

6364)针对利州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杨等人2018年至2020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就业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宴请,并要求供应商解决工作经费”“昭化区财政局副局长罗等人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存在接受施工方宴请、收受礼品等不廉洁行为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予以谈话、书面诫勉、立案审查。二是制发《关于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的通知》,重点纠治10个方面突出问题。三是开展专项检查183场次,发现问题线索104个,已全部完成核实。强化日常监督,从严纠治四风问题,实行每月一检查、一通报、一曝光,已公开通报曝光3批次14四风问题典型事例。四是制定《2021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紧盯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和问题整改,分版块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推动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

65)针对市交易中心有的领导失职失责,对单位日常工作疏于管理,采购项目评审视频资料缺失较为严重问题。一是督促市交易中心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职工责任担当。二是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音视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视频保存工作台账,确保项目视频不漏存。三是责成平台运维供应商支付等保测评费用。

66)针对青川县文体局拖欠供应商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管桩检测费长达9供应商多次反映未果,巡视组督办后5天便得以解决问题。一是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问题专题剖析和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工作培训会。二是印发《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纳入巡察的重点。三是印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类似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确保采购资金按要求及时支付到位。

67)针对“20178月,市委巡察反馈市城乡规划局147个规划编制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问题。一是对巡视巡察反馈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规划编制单位采购实行台账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68)针对市财政局2017年针对全省代理机构监督信用评价工作中反馈的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仅向相关代理机构发出整改通知,未跟踪督办抓落实,在2019年全省代理信用评价工作反馈问题中仍出现同样的问题问题。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责任到人,定期督办,反馈信息,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在信息审核及日常管理中,开展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监督评价,并对代理机构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督促代理机构提高执业水准。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建立责令整改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限时销号,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69)针对“2017年以来,审计指出的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制发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将政府采购项目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重点。二是印发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将政府采购专项审计调查任务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三是加大审计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的协同配合,加大审计发现政府采购问题线索移送处理和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力度。四是市审计局与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对接沟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指导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70)针对部分单位未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问题一是组织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和法纪意识二是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71)针对“2016年至2019年市疾控中心将试剂、耗材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新政策、新要求。二是编制采购计划,实行统一公开采购。三是修订采购制度,加强过程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72)针对“2017年市城市广场服务中心将节日氛围营造项目分不同地段指定实施单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规定。二是对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竣工决算后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程序透明合规。三是对2017—20212月期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完善相关制度。

73)针对部分区县和市级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缺少完善配套的制度问题。一是在全市组织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以检查促改进,督促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地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三是将政府采购纳入2021年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工作计划、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74)针对财政与审计、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协同联动不够,没有形成整体合力问题。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各监管部门案件协查机制,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共享信息。二是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推送至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三是强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诚信记录的运用,督促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使用相关内容。

75)针对监管监督部门有时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的处理偏轻偏软,尚未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系统的政府采购问责机制问题。一是建立政府采购先进单位、个人通报表扬制度,推广政府采购领域经验做法,加大通报力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监管问责,将常规巡察、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检查统筹,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落实专人负责,督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认真落实相关政策。

三、强化成果运用,持续用力推进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一)突出全面整改,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巩固、再提升;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再加动力、再添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开展行业整治专项治理,巩固和提升巡视整改成效。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广元高质量发展。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点面结合、长效治理,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干事创业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将坚持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3273732;电子邮箱:476853951@qq.com

中共广元市委

2022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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