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党(工)委和管委会:
因市级领导工作调整,根据《广元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相关规定,须对市总河长和嘉陵江(广元段)、西河的市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市总河长
何树平 董 里
二、市级河长
1.嘉陵江(广元段)河长:何树平 方万云
负责嘉陵江干流广元段,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市公安局。
2.西河河长:罗怀熙 吴 勇
负责西河干流剑阁段,市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市司法局。
广元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河长及市总河长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广总河长办发〔2021〕9号)文件中明确的市副总河长以及其他市级河长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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