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商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广编办函〔2023〕4号)要求,我局决定对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法新增“对商务领域经营者未遵守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2项。
二、依法取消“对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的企业不再具备相关规定条件的行政处罚”行政权力事项。
三、变更“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权力事项。
本次调整后,广元市商务局行政权力事项共6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56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
特此公告。
附件:1.商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2.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3年第二版)
广元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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