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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823/2019-01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3-15 主题词 部门预算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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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市工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总编制127名,其中行政编制97名,其他事业编制22名,工勤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54人(机构下划时形成超编),其中行政人员131人,其他事业人员15人,工勤人员8人;退休人员108人。固定资产总额4054万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开发区分局(属行政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

2、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政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489.2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63.77万元,下降2.91%;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489.2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63.77万元,下降2.91%。减少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公用经费减少;三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29.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9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53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359.8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7.3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信息化建设7.3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25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4.6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11.6万元)。较2018年5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1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8年没有将执法用车的运行维护费预算在内。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38.1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个,执法办案专项,资金总额:10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法规宣传,打击传销行为,创建无传销社区,完成政府临时交办的打击传销工作,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案件查办,行业整顿,各类专项整治,净市场,扩民生,促发展;2019年度红盾春雷行动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保留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共计20辆,价值361.71元;50万元以上的有3件,价值357.26万元。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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