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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9-0173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02-26 文号 广府办发〔2019〕19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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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广元市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府办发〔2019〕19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广元市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障我市 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奋斗目标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84号)要求,结合广元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一)统筹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将产教融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县区、各部门在制定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时,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按照产教融合理念规划建设三江新区职教园区(宝轮)。每年列出一批产教融合重大项目。到2025年,建成新型产教融合示范园区3—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及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二)推进职业教育融入区域产业体系。围绕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发展、三江新区建设、承接成都产业转移等重大战略及任务,以“6+2”新型工业、五大生态康养旅游产业、五大现代服务业、“6+7”现代特色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各县区重点办好1所公办职业学校。吸收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参与广元职教集团。推动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围绕旅游、生态康养、电子信息、建筑、汽车、新能源、现代农业等产业组建产教联盟(专业职教集团)。到2025年,组建产教联盟10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工负责)

(三)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川北幼专、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发展,支持广元核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推进新建四川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市内各高校要与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骨干企业共建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依托广元电大建设“乡村振兴学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建设一批产教融合项目。争创全国产教融合示范试点型城市、试点学校,申报开展2个省级产教融合试点项目,推进开展10个市级试点项目。到2020年,基本形成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到2030年,形成产教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2020年前,各县区完成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国家、省级中等职业学示范学校6所,3—5所中职学校进入“广元名校”行列。(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五)发挥产教融合脱贫攻坚作用。实施职业教育校企协同扶贫计划,各县区依托职业学校建设校企协同扶贫基地,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学生到校企合作订单班学习,围绕企业用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将中职招生纳入教育民生工程,鼓励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统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扶贫技能培训资金,每年组织500名以上农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二、发挥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用

(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有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职业院校申报新专业原则上应有行业或企业参与。探索政校企、行校企、校企等体现产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项目制)。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分工负责)

(七)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推动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和享受政府政策支持的龙头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市重点建设10个校内实训基地、20个校企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税收政策,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八)发挥各类企业作用。鼓励骨干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组建特色化、专业化的产教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动实体化运作。规模以上企业和享受政府政策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必须参与“校企合作”。鼓励中小微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新招聘人员职业培训。对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鼓励企业建立职工技能大赛制度,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提升技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九)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省内外高校与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市内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围绕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共建产学研共同体。到2025年,行业企业和学校合作成立剑门豆腐、米仓山茶、苍溪猕猴桃、朝天核桃等产业技术研究院10个,白花石刻、麻柳刺绣等研发中心10个,餐饮、家政、护工等培训中心5-8个。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或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推动产学研集成服务。支持企业购买高校先进科技成果在广转化。(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十)将工匠精神融入学校教育。加强开展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县区依托职业学校建设“职业体验中心”。到2020年,全市建成职业体验中心10个。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未来大国工匠”试点班,探索优秀技能人才培养新机制。建立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双年参加全市技能大赛,单年举办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建立技能竞赛集训机制和奖励制度,组织参加国家、省级中职学生技能竞赛,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引导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接职业院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力争本地就业率达60%。每所职业院校必须与市内5家以上企业合作,必须依托重点专业建设或参股1—3个“校中厂”“校办厂”,必须定点服务2—3个小微企业。到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订单班”学生达70%以上。(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对接产业”,围绕我市生态康养旅游、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专业结构,增设相关专业。职业教育发展项目资金向对接全市主导产业设置新专业的学校倾斜。每所中职学校专业逐步调整到不多于8个,集中资源建设2—3个重点专业,逐步打造为特色品牌专业。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示范专业5-8个、市“双高”品牌专业15个。(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允许职业院校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各级每年落实为职业学校不低于5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专项经费。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制度,到2025年,在全市遴选培养30名专业带头人、20名教学名师、5名名校长。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教师到企业实践每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视为基层支教经历。建立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互派人员兼职制度,各学校至少1名班子成员有企业挂职经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四、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四)强化行业协调指导。建立健全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机构,预测技能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建立产教信息交换机制,每年年初经信、农业、文旅、商务等部门与教育部门交换人才供需信息,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建立产教对接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校长进园区、厂长进学校“双进”活动,2-3个行业举行“产教对话”论坛活动,促进知识链、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效衔接。建立行业技能大赛制度,组织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举办专项技能大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相关行业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市场中介服务。鼓励各县区、行业组织、企业、院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培育一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组织(企业)。支持行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多形式参与蓉广、西广和川东北经济区职业教育合作。大力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好“中泰丝路国际学院”等泰国、德国、俄罗斯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源和经验模式,开发符合市情的校企合作和协同创新模式。(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十七)建设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广元校企通”信息服务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等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五、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十八)构建产教融合对接促进机制。建立政府领导,发改、教育、人社、财政、经信等部门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参与的产教融合促进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工作落实。经信、建设、农业、商务、文旅、卫健等部门牵头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指导本行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职业学校依托专业对接产业企业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争取和实施中央、省级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各县区要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统筹。依法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鼓励校企联合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职业院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行业积极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分工负责)

(二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职普协调发展保障机制,保障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对在产教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加强宣传力度,开展“职业教育活动月(周)”活动,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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