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预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 详情
关于预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4      来源: 市财政局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现预下达202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待市领导审定后正式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县(区)严格按照《广元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财农〔2022〕78号)相关规定,严格资金使用方向,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监督电话:0839-3261902     联系人:陈安梁      QQ邮箱:38100838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