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