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算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17〕24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17〕24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6〕22号)、《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7〕194号),现以广财社〔2017〕146号文下达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如数(含结算2016年资金)。资金安排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