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发〔2017〕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