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7〕199号),市财政局以广财社〔2017〕172号文下达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018年提前下达部分共计1181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四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