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住建〔2021〕482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各施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执行《在广投资企业施工企业服务管理若干措施》,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大力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广住建〔2021〕157号),现就开展2021年度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具备《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第六条所列条件,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无第七条所列禁止申报情形的,均可按照自愿原则申报评选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
二、申报时间。2022年1月5日至1月15日。
三、申报资料。企业申报时应当自愿提交《信用承诺书》,按照《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申报书》(附件1)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良好行为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依照《申报书》格式将各类资料分类汇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制作与申报资料完全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本。
本次评选不再收取纸质资料,申报资料原始文本由申报企业妥善保存。县区申报企业将PDF格式申报资料报注册地主管部门审核,市属企业直接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第九条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切实加强评选建筑业诚信企业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申报企业上报资料审核工作,严格按程序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明确时限,按时完成。请各县区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步评选,1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初审通过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上报的PDF格式申报资料打捆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事务中心。联系人:王文琪;电话:18113695608;邮箱124949367@qq.com.
附件:1.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申报书
2.广元市建筑业诚信企业评选初审通过汇总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