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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2015-0099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5-06-24 发布日期 2015-06-30 文号 广府办发〔2015〕38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转发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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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失效)

广府办发〔2015〕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56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广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起草了《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十六条措施》,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进一步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增长十六条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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