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0036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6-04-07 | 发布日期 | 2016-04-08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6〕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2016年工作部署和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是“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对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参与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并加大督促检查和全过程跟踪力度。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存在问题较多的事项,一督到底;对工作严重滞后且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市级部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年内被约谈2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