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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9779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6-11-17 主题词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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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事项名称

市本级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

受理机构

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办理地点

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利州区万源滨湖路)

联系电话

0839--5572055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

市本级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享受待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

4.生育职工(新生儿)治疗清单、出院证、发票的原件。

办理时间

工作日即时办理,20-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市医保局审核资料;

3.审核通过的办理登记。

资料下载

广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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