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1-01626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中共广元市纪委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主题词 |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是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是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市管企业和市属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是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三是聚焦“事要解决”,持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整治。四是深化“4321”精准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以精准监督推进精准治理。五是坚持惩处与激励并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换届纪律,综合运用容错纠错、打击诬告陷害、受处分干部再启用等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六是持续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选优配强市县乡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切实锻造“蜀道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部门预算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预算、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预算。
纳入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
(二)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二级)。
三、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71.9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57.05万元下降9.33%;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71.96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57.05万元下降9.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962.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61.21万元,公用支出401.0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809.7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20.0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1.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71.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5元、卫生健康支出6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71.96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3057.05万元减少285.09万元,下降9.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专项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3.06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5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69.4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47.98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793.2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7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70.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36.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专项支出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99.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专项支出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警示教育支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及标准谈话室运维支出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预算数为3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办案成本支出和大案要案查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此款项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功能分类科目发生变化。主要用于:管理团队服务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变动。主要用于:单位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38.9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0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7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社保缴费变动。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应的社保缴费变动。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47.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3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40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较2020年预算10.45万元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3.00万元),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3.90万元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纪委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纪委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88.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纪委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6辆,商务车1辆,越野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广元市纪委政府采购预算2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广元市纪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89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0.7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警示教育、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及标准谈话室运维、招聘管理团队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委机关开展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指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管理团队服务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等。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