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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21-0106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成文时间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0-19 文号 广建审改办〔2021〕16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建设
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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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看广元社会投资工业项目


广建审改办〔202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广元市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将告知承诺制、提前审查制、并联审批制作为全市新增工业项目行政审批的常态,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压缩项目从签约到开工的时间,确保工业项目在交付土地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所需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拿地即开工”。

二、实施范围

“拿地即开工”的审批模式,主要适用于入驻市内各级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类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项目以及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审批流程

优化再造工业投资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服务流程,将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等事项提前至土地出让前完成。

1.开展前期咨询服务。在招商引资协议签订并确定用地后,各级经信部门根据企业需求,牵头组织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招商引资、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人防、水电气信等部门召开前期咨询会议,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事项及准备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指导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即可先行开展地勘、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

2.设计方案靠前审查。自然资源部门在前期咨询会议后,应立即向企业出具规划条件和用地规划红线图。企业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自然资源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及时给出审查意见,并将选址和设计方案报规委会审查。规委会审查通过后,企业按规定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对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联合审查(含消防设计审查、人防、技防)。第三方审查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先行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以该项目未办理立项备案手续为由,拒绝出具正式成果。

(二)精简审批事项

项目开工前的审批,可分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其中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施工许可阶段包括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主线审批事项,以及涉及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垃圾处置核准、水电气信报装等辅线审批事项。

(三)压缩审批时限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向属地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申请报建手续。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实行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度

审批部门要认真梳理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制定申请材料告知承诺清单,企业按照要求,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审批部门即可完成审批事项,最大限度优化、简化、整合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区域综合评价评估制度

对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实施区域内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等综合评价评估。区域整体评价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建设单位不再办理相应评估评价事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工后加强过程管理。

(六)实行“帮办代办、全程网办”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设立“拿地即开工”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对一“店小二”式服务,指导企业按照审批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跟踪解决疑难问题,协调推进项目精准落地,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个性化的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审批”。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针对未按承诺实施、未在规定期限内实现所承诺内容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及时撤销相关审批决定,所产生的后果由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专业监管平台的信息交互,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记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降低信用等级,增加违规和失信成本。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方案实施工作的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和宣传引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工作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细则,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落实,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办、市工改办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督办,对消极懈怠、敷衍塞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工作的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取得成效等,凝聚各方共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监督相关工作开展,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与诉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


附件:1.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事项清单

2.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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