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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09/2022-0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2-01-19 主题词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公告
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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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89号)相关规定,经校外培训机构自愿申请,教育、民政等部门审核批准,我市共有11家校外培训机构可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名单见附件),为维护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现将学科培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202211日起,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费用严格执行广元市政府指导价,标准为:

班型

授课时长

基准价

浮动幅度

10以下

45分钟

30/课时.人次

上浮不超过10%

下浮不限

10-35

20/课时.人次

35人以上

15/课时.人次

二、上课时间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即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三、缴费时长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节课时的培训费用,所有预收费用全额纳入监管账户,鼓励先上课后缴费。

家长朋友们,感谢您对“双减”政策的理解支持配合,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成长,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促进孩子全面发展,是全市教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和不变追求。希望家长尊重孩子成长规律,让孩子在学校学足学好,课后理性参加校外培训,依法担当家庭教育责任,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共同携手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附件:广元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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