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67884/2022-03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时间 | 2022-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文号 | 广医保发〔2022〕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特殊疾病 门诊 |
广医保发〔2022〕16号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元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属定点医院:
为加强特殊疾病门诊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特殊疾病门诊管理政策,充分征求临床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特定了《广元市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