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68/2025-0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文号 | 广府办函〔2025〕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2025年度广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广府办函〔2025〕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2025年度广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审议,并报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归档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5年度广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