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68/2025-013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25-05-25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文号 | 广府办发〔2025〕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 |
广府办发〔2025〕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力推动《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细落实,打好“五年攻坚期”收官战,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清单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活动。〔市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科学规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各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三)加强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立法调研,推动出台《广元市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开展市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三、深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修订《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助企纾困政策优先审查机制。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加强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选优聘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建立合法性审查繁简分流机制。落实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暂行办法,健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创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满意度、支持度评价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各部门)
(五)规范行政决策审查工作,健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通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制定广元市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用好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买房“一网通办”等惠民机制,推动企业迁移登记、就医费用报销等18个“一件事”落地可办。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完善《广元市营商环境“背靠背”满意度监测方案》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措施,用好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小切口”改革创新举措、交办问题“三张清单”,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政务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政务诚信环境。动态调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做实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建好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八)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商(协)会联系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查一次”,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发布涉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九)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清理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等,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快速办理等惠民举措。〔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十)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落实重点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引,优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审批和用印规范,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探索建立同类案件解析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开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广元市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行为自纠工作办法》,编制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十二)健全“调解+”和“+调解”工作机制,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制胜”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三)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四)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五)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十六)规范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落实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七)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案卷交叉评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执法、行政调解人员同堂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市司法局,市级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