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25-095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总工会 |
成文时间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文号 | 广府办发〔2025〕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礼遇“广元工匠”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礼遇“广元工匠”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礼遇“广元工匠”十条政策措施
“广元工匠”是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选树命名的,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艺,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技能人才代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技能广元”建设,培育更多“四川工匠”,大力营造尊崇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激励更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奖励优待。对新遴选命名的“广元工匠”,市总工会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颁发纪念章和荣誉证,发放“蜀道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相关政策优待。市内国有景区向“广元工匠”免费开放。
二、薪酬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广元工匠”给予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广元工匠”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和股权分红激励。对生活困难且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广元工匠”纳入工会建档帮扶。
三、教育支持。“广元工匠”子女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按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协调安排至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因工作需要中途来广转学插班就读的,由县(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四、住房保障。对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广元工匠”,可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方式满足其住房保障需求。
五、创新激励。支持“广元工匠”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在工匠学院开设工匠培育班,市、县(区)总工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优先推荐“广元工匠”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支持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等,可按规定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
六、健康关爱。工会每年组织“广元工匠”开展一次健康体检,费用参照市级劳动模范体检标准执行。鼓励“广元工匠”加入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免费提供心理咨询、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等健康服务。
七、法律服务。将“广元工匠”纳入工会公益法律服务范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费用由各级工会承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培训休假。每年有计划选派“广元工匠”外出学习考察,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工会每年有计划组织“广元工匠”开展疗休养,费用参照市级劳动模范疗休养标准执行。
九、交通出行。“广元工匠”在市内乘坐国营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各级工会可给予车费补贴;在广元盘龙机场乘坐飞机出行时,可享受代办登机牌、优先登机等服务。
十、评先选优。同等条件下,在推荐申报劳动模范、“四川工匠”、五一劳动奖章、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表扬)对象等时,对符合条件的“广元工匠”给予倾斜。
“广元工匠”在广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相关礼遇。本措施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