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保密要求是指 |
问:收养保密要求是指?答: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
在送养未成年人时,谁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问:在送养未成年人时,谁有优先抚养的权利?答: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收养与送养应遵循什么原则 |
问:收养与送养应遵循什么原则?答:(1)有利于被收养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3)平等自愿的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
无配偶者收养应符合什么条件 |
问:无配偶者收养应符合什么条件?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问: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是什么?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
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 |
问: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是什么?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
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
问: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是什么?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 |
为了分割遗产,可以损坏遗产而进行分割吗 |
问:为了分割遗产,可以损坏遗产而进行分割吗?答:不可以。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
如果在遗产继承前,继承人死亡了,怎么办 |
问:如果在遗产继承前,继承人死亡了,怎么办?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有数份遗嘱时,如何处理 |
问:有数份遗嘱时,如何处理?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