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六条是什么?答:配备自动识别系统等通信、导助航设备的船舶应当始终保持相关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并及时更新抵、离港名称和时间等相关信息。相关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向抵达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四十七条是什么?答:拟交付船舶国际运输的载货集装箱,其托运人应当在交付船舶运输前,采取整体称重法或者累加计算法对集装箱的重量进行验证,确保集装箱的验证重量不超过其标称的最大营运总质量,与实际重量的误差不超过5%且最大误差不超过1吨,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验证重量、验证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一条是什么?答:海事管理机构通过抽查实施船舶安全监督,不能代替或者免除航运公司、船舶、船员、船舶检验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船舶安全、防污染、海事劳工条件和保安等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四条是什么?答: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管理人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对审判违法监督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制作及发送时如何规定的 |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对审判违法监督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制作及发送时如何规定的?答:人民检察院认为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认定依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并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发送申请人。 |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的制作和发送时如何规定的 |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的制作好发送时如何规定的?答:人民检察院依照本章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查委员会决定,制作《检察建议书》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检察建议书》连同案件卷宗移送同级人民法院。但是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对行政诉讼审判人员行为的监督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对行政诉讼审判人员行为的监督情形是如何规定的?答: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的违法行为(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商业秘密护着... |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维护出庭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关于维护出庭秩序是如何规定的?答: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员在庭审中 有哄闹法庭,对检察机关或者检察人员有侮辱、诽谤、威胁等不当言论或者行为,法庭未予制止的,出庭检察人员应当建议法庭即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建议法庭照规定予以处理,并在庭审结束后向检察长报告。 |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行政审判程序及审判人员监督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
问: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行政审判程序及审判人员监督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下列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一)第一审普通程序;(二)简易程序;(三)第二审程序(四)审判监督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法官、人民陪审员、法... |
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禁止哪些行为? |
问: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禁止哪些行为?答:根据《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严禁下列行为:(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二)辱骂、殴打当事人;(三)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四)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自处理卸载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