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民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防、民防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及相关政策,以及全市人防、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审核人防、民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拟订全市人防、民防建设总体规划,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及其开发利用,承担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防、民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负责人防、民防组织指挥和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承担政府和军队赋予的应急救援相关保障任务;组织开展人防、民防宣传教育,普及人防、民防基本知识和技能;战时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和疏散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保证城市及时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