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发〔2019〕2号)、《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防震减灾局更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编发〔2019〕85号)精神,广元市防震减灾局更名为广元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防震减灾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市地震台合署办公,保留参公管理,主要负责人为副县级,由市应急管理局代管。
主要职责:
(一)负责我市及邻近地区的地震监测分析预报跟踪,制定并实施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开展地震短临跟踪及震情趋势研判,提出震情趋势意见。
(二)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防震减灾决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
(三)建设、管理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推广运用减灾新技术。
(四)协助相关单位划定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五)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六)组织地震科技攻关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