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绩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科技安全、科技保密、政风行风相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承担建立市科技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创新绩效管理,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牵头拟定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承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及直属单位预决算。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科技系统行政许可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高新技术科(外国专家服务科)。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考评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工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并监督和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交流、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及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交流合作、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服务和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等工作。
(四)农村科技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牵头组织农业农村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并监督和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示范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培训、统筹城乡科技发展相关工作。
(五)成果转化科。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奖励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和科技成果展览展示工作,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立运行工作。
(六)科普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全市科学普及、科学传播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科普活动、科普基地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推进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科技宣传报道和电子政务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及人口、医药卫生、康养旅游和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七)人事科。拟订创新创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科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和实施。承担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承担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