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挥中心。承担保密、信访、信息、对外协调联络、重要文稿起草、火灾统计分析、警情调度指挥、提供辅助决策、舆情监控研判、信息化建设、应急通信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支队机关文电收发转办、印章使用管理、应急值班值守等日常运转事务。
(二)作战训练科。承担预案编制、战评总结、技战术研究,组织指导救援行动、执勤备战、消防安保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训练、演练、指挥、联勤联训联战等工作。负责与重点行业系统(企业单位)建立应急联动和协调机制和各类专业队伍规划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承担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党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典型培树、表彰奖励、疗养休假、从优待队、队伍形象宣传和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干部人事调整、工资核定、档案管理、信息维护等有关工作。其中,机关党委主要承担支队机关党组织建设、学习教育、宣传文化、群团组织建设,以及教育优待、干部慰问、表彰奖励、请假销假、日常考勤等工作。
(四)队务督察科。承担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录、管理、考评,组织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正规化建设与管理、经常性管理和纠察、安全防事故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反腐倡廉教育、基层党组织巡察、执纪审查、队伍内部审计及支队纪委有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机构编制管理,人员实力统计,消防员人事、劳动工资,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日常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防火监督科。承担火灾防控形势研判、火灾隐患投诉举报核查,组织拟订地方消防法规、部门规章草案和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火灾预防、消防法制建设、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编制全市城乡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社会消防力量建设、乡镇消防站和村级消防安全组织开展防火工作。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咨询答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以及关于消防法制工作的函件处理。牵头负责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六)综合指导科(宣传中心)。承担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火灾数据统计分析,组织参与社会面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及消防科技等有关工作。负责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机制、组织火灾调查业务培训、火灾调查复核等工作。其中,宣教中心主要承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组织开展消防公益事业和志愿消防服务活动等工作。负责支队全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党政网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
(七)后勤保障科。承担组织指导后勤保障、车辆装备、固定资产、被装供应、战保力量、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队伍开展卫勤防疫、职业健康管理、应急卫勤保障、医疗管理、病退医学鉴定、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负责驾驶员、飞行员、操作员和装备技师队伍建设。负责支队机关固定资产、伙食、车辆管理和基础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办公及日常消耗保障工作。负责接待用餐安排、酒店预定、物品保障、经费结算等具体实施工作。
(八)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主要承担支队机关安全保卫,应急车辆、公务车辆、日常勤务的保障工作,以及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应急通信及战勤保障任务。
(九)灭火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支队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和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日常工作由指挥中心,作战训练科承担。
(十)政治部。统筹负责支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正规化建设和干部、消防员队伍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组织干部科(机关党委)、队务督察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