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4〕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广元市“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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