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核查验收,四川剑阁经济开发区和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已按规定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二十九项)整改内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及时联系(举报电话:0839-3268561)。
附件:广元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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