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议、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化、财务、外事、安全、12345便民服务热线、营商环境、绩效目标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党委会、委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国防动员等工作。
二、产权与收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交易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融资发债方案;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编报和执行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参与拟订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方案,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的收缴和监督管理;负责股权投资、债务系统管理、数字经济产业专班相关工作。
三、投资规划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主责主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与央企、省企和各类领军企业交流合作,协调中央、省和外地在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林长制、河长制、低碳环保、茶业产业专班、物流产业专班及非股权类的其他投资工作等。
四、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科。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范所监管企业职工福利保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及其指标体系;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及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协助产权科做好债务管理工作。
五、企业改革科。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措施;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稿;指导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核所监管企业的改制重组、推进企业上市和上市后定向增发方案;审核所监管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离、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建筑产业专班、质量强市、新公司组建和退出、科技创新、法治政府、依法治市等工作。
六、监督工作科。牵头承担国有资产监督职责,负责综合检查国资监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有关监督成果在委内科室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负责督促督办上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督查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联系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及监事会建设。
七、社会责任科。承担委机关的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和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统筹平安广元建设、防范网络诈骗、禁毒等工作。
八、党建工作科。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抓好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指导中央、省、市在广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九、干部人事科。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牵头负责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荐考察董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重要子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人事人才、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驻村和产业帮扶等工作。
十、国资国企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收益的收取、解缴和相关资产的物业管理,履行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加挂广元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服务中心牌子,增加跟踪分析研判外部董事履职情况,为外部董事提供日常服务等事务性职责;具体负责平安广元建设、防范网络诈骗、禁毒、综合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