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7〕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方案》《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方案》《饲料清洁化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